寶安交通警察處罰八起占領道路工程違法行為
深圳交通警察注意到,施工部門在占領道路前,必須向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警察部門申請,取得許可後才能施工。施工時,應按規定設置安全警告標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完成後,應及時恢複路麵,減少交通影響。
寶安交通警察處罰八起占領道路工程違法行為。
深圳交通警察事先調查整整理了全市節前至春運期間占領道路工程項目,關注工期違反占領道路工程的違法行為,前幾天在銀田路和寶安大道交易所開展占領道路工程檢查聯合整備ZD17專業行動,共處罰8起占領道路工程違法行為,發行42份整備通知書,要求建設、工程部門限期整備。
當天上午,在銀田路和寶安大道的交叉路口,西鄉交通警察隊的警察在巡邏中發現某施工部門有占有綠化帶、人行道的違法行為。同時,這裏的施工過程也不規範,不僅施工圍欄損壞嚴重,泥車倒車入場也沒有安全人員的指揮。施工部門放置在人行道前的減速帶和對向閃光警告燈、防護欄的反射標簽也有嚴重缺失的問題。交通警察立即命令施工部門停止施工,發出整改通知書,命令立即整改。
道路圍擋施工存在的問題:
(1)功能形式單一現在的圍擋選取更傾向於傳統簡易圍擋,易安裝、以拆卸、成本低、可循環使用,但是不美觀,往往沒有考慮到綠色環保,而且安全性不夠強。在我考察時看到街道施場所沒有使用很好的圍擋,對周圍的影響很大。
(2)區域獨立性過強施工區有著特殊的區域性,其結構相對於整個城市是獨立的。圍擋不論是設計還是安置,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力市民的出行以及環境質量,由於圍擋大多使用實心材料,市民對於工程的進度一無所知,降低了市民的參與度,不夠人性化又不夠綠色。
(3)占道施工區圍擋占道直接影響了市民的活動範圍,並且需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大成巷的調研中就可以看到,施工區直接占用了一半的步行街道路,使得道路的承載力下降,客流密度變大,造成擁堵、秩序混亂,有著安全隱患。